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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

文號
23-109-110002
裁罰機關
金門縣
處分日期
2020/11/25
違規日期
2020/11/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計畫道路暨公共設施工程」營建業主於工程期間,應設置或採行之各項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本案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在10點(含)以上者,屬違規事實明確,爰逕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號
違規地址
金門縣金湖鎮產遊博覽園區
統一編號
7735512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