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佳儀畜牧場
- 文號
- 41-104-040013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5/04/13
- 違規日期
- 2015/03/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違規情事限期於104年4月24日前改善完成,改善條件為清除該溝內留置之鴨糞、羽毛等物質。限改日期:104年04月24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三豐村順元路一○○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三豐村順元路一○○巷一二○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