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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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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03
- 處分日期
- 2017/12/08
- 違規日期
- 2017/11/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發現貴公司105年9月至106年3月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代碼:D-0104)、105年9月至106年3月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105年9月至106年3月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105年9月至106年3月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105年8月至106年3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105年8月至106年3月不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代碼:D-2402)、105年10月至106年2月無機性汙泥(代碼:D-0902)申報情形異常;經本局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及管理申報系統,貴公司105年9月至106年3月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代碼:D-0104)、105年9月至106年3月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105年9月至106年3月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105年9月至106年3月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105年8月至106年3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105年8月至106年3月不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代碼:D-2402)漏報貯存情形;另查105年10月至106年2月無機性汙泥(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南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