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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違規日期
- 2022/04/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於111年4月11日15時45分會同該公司代表人稽查,該公司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查放流口排放廢污水,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檢測,採集2L水樣檢測SS,採集1L水樣檢測COD(加酸至pH小於2),採樣過程皆依標準程序進行,全程拍照,樣品於4。C暗處保存,採樣詳如現場採樣記錄表。2.另查廢污水處理設施,發現T01曝氣池單元牆體崩裂致廢污水由裂縫疏漏至場外溝渠、地面水體,未於三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並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另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1100821)。4.另查該公司產生之廢棄物(煤渣)於廠區外堆置,未經許可登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5.上述內容與代表人確認無誤,上開採樣檢測結果若超過放流水標準將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延平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延平路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