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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星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2001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2/27
違規日期
2019/09/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貯放貨品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行為,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中山區仙洞里仁安街五三巷一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段沙崙小段2860及2862地號
統一編號
288844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