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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旺畜牧場

文號
30-110-01000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11
違規日期
2020/11/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即日日旺畜牧場)於違反地點飼養牛隻104頭,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規模(飼養牛隻頭數達50頭以上需領有相關許可文件),惟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將畜牧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福路九七七巷一一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福路977巷11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