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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興畜牧場

文號
30-112-08002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8/17
違規日期
2023/07/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603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本局於111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記憶體型號、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閉路電視(CCTV)架設數量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經本局限期至112年7月10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7月1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自動監(視)設施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603元整,限改條件:於期限內完成認確報告書變更登記,至本局報請查驗(112年8月7日環水字第1120093480號函同意限期改善展延於112年9月12日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2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120023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護國里中山路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護國里中山路四○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