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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佑昇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11002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08
違規日期
2018/08/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路三號號
統一編號
2804854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