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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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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峰營造有限公司-宜蘭市市民之森一期-市政青年創意育成園區景觀工程(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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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100002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違規日期
- 2017/07/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承包之「宜蘭市市民之森一期-市政青年創意育成園區景觀工程」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之事業並已依規提報廢清書核備在案。該公司於106年6月30日函文本局申請該工程解除事業廢棄物列管,本局於本7月5日前往稽查,旨揭工程現場雖已完工,現場亦無相關營建廢棄物,惟該工程清運紀錄經查未確實登載廢棄物清理數量及流向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應裁處罰鍰新台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巽門二段七二○地號,巽門二段七二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巽門二段720地號,巽門二段72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