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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20046
- 處分日期
- 2024/02/29
- 違規日期
- 2024/02/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至貴事業現場勘查,查現場機台實際數量為22台(粉碎機19台、破碎機2台、切割機1台)與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機台16台(粉碎機14台、破碎機1台、切割機1台)不符,再查現場作業中粉碎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113年4月8日前提出符合現場情形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並取得審查核准後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依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操作。限改日期:113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和成路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