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4-010011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01/22
- 違規日期
- 2014/11/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廢棄物「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即逕行營運之情事,限期於104年2月10日前提送計畫書變更申請,送本局審查,如未依限送達,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興雅里松高路一號二二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後龍段大庄小段一○一之九、一○一之四七地號等二一筆地號
- 統一編號
- 0515912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