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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6/10
- 違規日期
- 2023/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廠260005發光二極體製造程序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11年4月貯存後,至113年9月皆未有清除出廠紀錄,該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已超出一年,且於期間內貴公司**廠亦未有向本府申請貯存期限延長,爰上述貴公司新竹廠有害事業廢棄物超出貯存期限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