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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4004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4/25
違規日期
2019/03/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R-1210)貯存於「D3區: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與審查核准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
統一編號
7547052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