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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賽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20-114-05002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5/28
違規日期
2025/03/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金屬或無機鹽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 H4749-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固定污染源貯料區(E101)、萃取作業區(E102)作 業中,查污染源後端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8)壓降讀值40mmH₂O(許可證核定範圍3~9mmH₂O )、洗滌塔(A109)壓降讀值 0mmH₂O(許可證核定範圍10~30mmH₂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四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47號
統一編號
28330410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