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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良牧場

文號
20-111-11000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11/14
違規日期
2022/09/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9月15日夜間至貴牧場,稽查時會同貴場代表進行稽查,貴場從事養豬作業,異味性質為養豬畜牧味,於貴場下風處周界聞有與場內相同異味即於該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1袋,檢驗結果檢驗值為75(標準值為5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三協里七鄰潭墘三三之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三協里潭墘33-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