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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6/28
- 違規日期
- 2021/04/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 罰鍰金額
- NT$6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109年11月19日執行鹽水溪流域跨科室聯合夜間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廢水最大核准量350CMD,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核貴公司廢(污)水每日納管水量,發現109年7月份有14天、8月份有5天及11月份有4天之水量超過水措核准納管水量,另查廢水處理場發現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單元之污泥濃縮槽(T01-13)共2槽,變更為調勻槽,並增設污泥暫存槽共(2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限期改善至110年4月19日止在案,本局於同年4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肉品加工廠現場廢水處理設施仍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或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同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八七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