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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4002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13
違規日期
2020/03/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袋式集塵器濾袋於108年9月購買並已全部更換完畢,惟未申報廢濾袋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永春街一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永春街一八號
統一編號
7983907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