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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5/05
- 違規日期
- 2021/0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月20日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尾車(車牌:86-6J)停放於太保市埤麻段158地號,車上見有裝載廢棄物。上述所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41條第1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 請文件內容辦理。」,將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得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大葛里吉祥五街東段二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埤麻段15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