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翔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20027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違規日期
 - 2017/05/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5年9月至12月及106年2月其他含有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49)、105年9月至12月及106年2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二八八之六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二八八之六號六樓之一
 - 統一編號
 - 9689559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