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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24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違規日期
- 2019/04/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花壇鄉灣東村灣東路65號從事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現場無機性污泥貯存區設置於辦公室前方走道及廠區側門與彰化縣政府106年3月6日府授環廢字第1060072454號函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806150003)登載內容不符,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灣東村灣東路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灣東村灣東路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