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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8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8/22
違規日期
2022/03/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03月22日至貴公司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41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九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九四號
統一編號
032511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