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璟鎂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11001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11/19
違規日期
2015/09/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請限於105年2月25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送辦理許可登記事項變更或依許可登記事項操作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125巷16號
統一編號
8481385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