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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55
- 處分日期
- 2017/10/30
- 違規日期
- 2017/08/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關務署高雄關報運進口貨物「USED SEDAN BODY & USED AUTO SPARE PARTS FOR SEDAN USE一批(報單第BE//06/435/J0000號),經查該批貨物(貨櫃櫃號DRYU0000000),發現貨櫃內有3臺截切車輛,經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然而貴公司未取得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貨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二二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高雄港116號碼頭倉庫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