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東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東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1-03000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03/08
違規日期
2012/02/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案經本局於101年3月8日至全國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查詢前揭期間貴公司已補申報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與廢棄物產出、貯存、聯單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另訂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心鄉瓦北村西安南路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心鄉瓦北村西安南路七○號
統一編號
596960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