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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10028
- 處分日期
- 2018/11/20
- 違規日期
- 2018/08/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本市烏日區光明里五光路復光4巷30號從事皮革染整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督隊)於107年8月22日前往查核結果,於廢水處理設備放流口採集廢水樣品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臺端(即德成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業於107年10月24日提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及改善完成合格檢驗報告,經本局107年11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光明里五光路復光四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光明里五光路復光四巷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