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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顥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5003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29
違規日期
2025/04/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7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暨鳳山溪專案稽查時,於114年4年17日10時10分在鳥松區美山路30巷18號後方廠房內雨水溝有廢(污)水排放至鳳山溪內,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且從事陶瓷拋光製程,廠內設有17台拋光機,作業產生之廢(污)水收集至貝克桶(6個)暫存,再以壓板脫水機進行水與污泥分離,處理後放流水排至鳳山溪,另污泥由太空包盛裝委由合法業者清除,經水質現場檢測pH為10.05(標準限值為6-9),另採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333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銅18.5mg/L(標準限值3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竹楠路三一號二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30巷18號後方
統一編號
70724540
更新時間
2025/06/17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