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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醫院

文號
40-099-03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0/03/09
違規日期
2010/01/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2項第2款第1目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二段五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義民里延平路二段五六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