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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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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0-090024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違規日期
- 2021/09/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源得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21-H8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10年9月6日9時3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10年10月22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依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