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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24
- 處分日期
- 2021/05/25
- 違規日期
- 2021/01/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7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2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6日派員複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67.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7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一五鄰橋頭街一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橋頭街19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