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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4/16
- 違規日期
- 2024/02/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2月27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西濱路四段135號稽查,查現場存放1座容積約6噸之桶槽,經查貴公司將清洗清除車輛產生之廢液收集於前揭桶槽,據貴公司表示1至2個星期會產出約5噸廢液,經本局現場檢測廢液酸鹼值1.7,並以銅鎳試紙初步檢測約30-50ppm,現場並採樣送樣TCLP,檢驗結果總銅58.2mg/L(溶出標準:15.0mg/L),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溶出毒性事業廢棄物。綜上,貴公司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達每年1公噸以上,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向本局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3年5月20日前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之二五及二之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西濱路四段1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