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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07-04000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4/23
違規日期
2017/11/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車雖有設置污水收集管線及污水收集桶,惟未具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號規定,罰鍰新臺幣1萬2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二八二巷一四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焚化廠對向車道
統一編號
2367002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