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2-113-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1/18
- 違規日期
- 2023/12/02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據民眾所提供影片見該宮廟112年12月2日上午6時許於本縣水上鄉龍德村十一指厝10號前方空地舉辦廟會民俗活動燃放鞭炮及使用擴音設備,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一、燃放爆竹。二、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暨本府107年12月26日府授環空字第10702575501號公告事項第1條之規定,「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施放爆竹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及使用擴音設施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祭典等民俗活動,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及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龍德村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龍德村十一指厝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