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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00024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違規日期
- 2018/07/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金屬製品粉體及液體塗裝),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貯留許可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設備回收貯留池(T01-06)廢水溢滿至廠區地面;另污泥曬乾床(T01-07)因久未清理致污泥溢滿至廠區地面造成作業環境污染情形,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新農街二段二○九巷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新農街二段209巷66號( 能祥企業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