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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

文號
30-106-07001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7/12
違規日期
2015/03/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指揮部所屬桃園市慈安三村、慈安四村地上物拆除暨圍籬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依規定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4段148巷1號及仁德街40巷1弄13號
統一編號
6692918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