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詰合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5004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19
違規日期
2017/03/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嗅得明顯塑膠異味,經查係因塑膠粒壓出機之集氣設備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逸散至廠區外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大湖路二七八巷三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湖路278巷36號
統一編號
4277482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