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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8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8/07
- 違規日期
- 2024/07/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7月15日14時8分許於本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與黎明路交接(龍富路3段與龍鎮2街中間)執行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攔檢作業時,查獲臺端所經營之鑫承鴻企業工程行(車號:KEL-3218,駕駛人:李○○)載運營建混合物(產生源:本市南屯區向上南路1段272號10樓工程;處理地點:總茂公司),惟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由系統預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南屯里文昌街一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與黎明路交接(龍富路3段與龍鎮2街中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