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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50022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違規日期
- 2020/02/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9年02月03日19時59分派員到場查察,現場週界水溝確有磨石產生之粉末粒狀物沉積,因該廠已休息,廠內無人員;後於109年02月04日14時40分再度前往稽查,於所陳地點周界巡查,發現該址前方的清水排水渠有白色泥狀污染物沉積,向上查察,為該磨石工廠正在作業,其磨石水流入廠內排水溝後,逕流至廠區外側溝,其間未經沉澱及收集,導致清水排水渠造成污染情事。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3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成功路四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忠孝路2段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