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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1-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違規日期
- 2022/01/26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堂「大內鄉頭社村興一聖堂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4日環綜字第1100074802號函核備在案,按前揭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本開發案營運期間之土壤(監測項目:導電度、總氮、pH)監測頻率為每季一次;惟貴堂前於111年1月26日以環字第007號函送營運期間環境監測報告書(監測時間:110年7-12月),經審查監測報告書土壤pH監測時間為110年12月7日,未有110年7-9月之監測資料,本局遂於111年2月22日以環綜字第1110011007號函請貴堂補正。貴堂未具函文再送營運期間環境監測報告書(監測時間:110年7-12月),惟再審查監測報告書確實未有110年7-9月之土壤pH監測資料,顯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第1項附表項次三.3D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大內區頭社里頭社八三之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大內區頭社里頭社八三之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