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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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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珍畜牧場
- 文號
- 30-113-080053
- 處分日期
- 2024/08/25
- 違規日期
- 2024/07/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操作紀錄表113年1月至7月2日間,有多次排放量大於許可核准量(核准排放量18 CMD),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許可變更或恢復原許核准量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7月30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71)。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二二七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二二八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227、228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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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