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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2-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8/17
- 違規日期
- 2023/07/1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2年7月13日委託民聖交通有限公司運送之毒性化學物質『二乙醇胺』,上午5時10分於國道一號北上135公里處(本縣銅鑼鄉)發生掉落造成洩漏事故,本府環保局現場查核結果,該掉落物已污染路面,貴公司未於30分鐘內通報,亦未於2小時內派專業應變人員至事故現場,負責事故應變及善後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5條第6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二號四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