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3/10
- 違規日期
- 2017/01/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溪湖鎮東溪里員鹿路1段366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加工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設置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設證字第N1488-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其製程主要為豆類、花生等食品蒸煮,炒製及油炸等作業,稽查時現場2座油炸鍋正進行油炸作業,惟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亦未取得試車核准函而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東溪里員鹿路一段三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東溪里員鹿路一段3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