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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100015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違規日期
- 2022/06/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環保署異常名單查核(文號:環署水字第1111052716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06年23日至貴公司所屬二廠(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光復南路4號)許可現場查核,發現新增活性碳吸附裝置、CaCl2加藥位置於T01-03、廢氣洗滌塔廢水排入廢水設施未載於水措計畫書、馬達馬力與水措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中華路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光復南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