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10016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違規日期
- 2021/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28號),貴公司所有登載於許可文件之清運機具(自用曳引車,車號:KEA-2021及自用辦拖車,車號:HAA-1033) ,未依規定於明顯處完整標示連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三段四○號二一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46巷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