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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80036
- 處分日期
- 2017/08/18
- 違規日期
- 2017/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4月28日環署廢字第1060031552號函所示,發現貴事業105年8月至106年2月畜禽屠宰下腳料(代碼:R-0111)、105年8月至105年9月斃死畜禽(代碼:R-0112)及105年9月農業污泥(代碼:R-0908),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