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永立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永立畜牧場

文號
40-113-07003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7/16
違規日期
2022/0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使用廚餘進行豬飼育作業程序,惟於事業廢棄物申 報及管理系統(IWR&MS)上臺端所申報之資料,111年度使 用廚餘量為1,315.27公噸,而收受之營運紀錄為1,306.91公噸 ,惟申報111年底貯存量為0公噸,收受廚餘再利用部分及申 報投入使用部分應有貯存量不符,上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福榮村新上路一九五巷九八弄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福榮村新上路195巷98 弄1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