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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9-120429
- 處分日期
- 2020/12/17
- 違規日期
- 2020/1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車輛(車號:4377-N7)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1月13日前完成複驗改善在案;惟該車輛於109年11月10日15時11分,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1.9m-1,仍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06年10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0m-1),複驗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再限期於110年1月8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裕嘉里中央路一一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臺中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