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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翌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4001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5/04/24
違規日期
2024/12/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4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4日前往貴事業所屬新竹縣寶山鄉雙高段736-3地號停車空間、管理室新建工程-(113)府建字第00425號稽查,該案屬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級營建工程,現場稽查時業已施工,且經查貴事業所屬營建工地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縣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科園里民享一街八巷二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寶山鄉雙高段736-3地號
統一編號
22912662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