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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16
- 處分日期
- 2021/05/10
- 違規日期
- 2021/03/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一略以:「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一百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另依照公告事項二規定貴事業應至少置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9月12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廢水處理程序產生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或紡織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6)兩者擇一申報,最大月產量逾100公噸,迄今尚未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成功街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成功街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