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宏昌畜牧場
- 文號
- 40-106-08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8/02
- 違規日期
- 2017/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場於106年3月1日前不定期1天1至2趟自行以槽車無償自「立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載運約10至20公噸(每趟槽車約在10公噸);於106年3月1日以後開始每週約5日,每日2至3趟無償載運約20至30公噸之廢粉漿供場內豬隻食用。惟未於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中登錄使用植物性廢渣再利用,並未紀錄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等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三○二、三○三、三○四、三○六、三○七、三三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龍泉段三○二、三○三、三○四、三○六、三○七、三三一地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