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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0/01
- 違規日期
- 2019/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銲條製造程序產生之有害含鋇廢銲藥(C-0111)貯存量約為3.5公噸,最近一次清運日期為107年6月27日,貯存超過1年,未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即108年4月26日)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即本局)申請延長。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